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 文章/张扬股票配资真平台
一、新闻事件
杭州的张女士经熟人介绍结识了叫李某的男子,对方自称有“关系”认识多名名校“校领导”,可以通过请托方式安排名校学籍。在李某的“牵线”下,张女士辗转多个“知名大学”,累计向李某支付270万元的“代办费”,却始终未获得“名校学籍”。张女士报案后警方发现张女士并非唯一的受害人,经调查,30余名受害人涉案资金上千万元。目前,20余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张女士的儿子是今年的高考生,望子成龙的她便委托李某走“捷径”,帮忙争取一个名校学籍。
在李某的“牵线”下,张女士辗转多个“知名大学”,累计向李某支付270万元的“代办费”却始终未获得“名校学籍”。
面对张女士的追问,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拿出伪造的“学籍档案”,张女士意识到被骗向杭州市萧山区闻堰派出所报警求助,闻堰派出所会同萧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依托队所协同机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发现张女士并非唯一的受害人。
在掌握详实证据,明确诈骗团伙基本情况后,专案组果断收网奔赴四川、山东、河北、武汉等地成功抓获李某等20余名嫌疑人。经查,李某等人通过线上打广告线下“口口相传”以“代办名校学籍”“安排体制内工作”等为诱饵,通过伪造“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等方式实施诈骗,已查实受害人30余名涉案资金上千万元。
目前,嫌疑人李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警方追回赃款700余万元,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法律知识学习
从法律视角审视,李某及其团伙的行为已构成典型的诈骗犯罪。他们利用精心编造的“有特殊关系”谎言,虚构出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名校学籍的能力,在明知根本不可能实现承诺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巨额财物——这完全符合《刑法》第266条对诈骗罪的界定。270万元的单笔涉案金额,累计高达千万元的总额,早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主犯李某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峻刑罚。
此外,这一案件还可能触及非法经营罪的边缘。若该团伙以“教育咨询”、“入学服务”等名目注册公司或长期、有组织地从事此类“学籍代办”业务,其行为本质上是在无真实服务能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国家严格管控的招生入学事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案件中“熟人介绍”的链条若涉及公职人员利用影响力收受财物进行虚假承诺,则可能牵涉受贿罪。
对张女士等受害者而言,法律维权之路仍布满荆棘。由于“请托入学”本身即为违法行为,部分支付款项可能被认定为“不法原因给付”,在民事追偿(如不当得利返还)中遭遇障碍。即便刑事判决认定赃款应予追缴返还,但在资金已被挥霍或隐匿的情况下,实际挽损比例往往难如人意。另外,关键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如口头承诺的证明、资金流向的清晰追踪)也构成了追责与赔偿的现实难题。
四、案件引发的社会思考
李某等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其根源在于精准击中了当代社会弥漫的名校焦虑。在“唯名校论”的社会氛围中,名校标签早已超出教育意义,演变为关乎孩子前途、家族荣光乃至社会阶层划分的核心指标。当“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成为全民信条,家长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便异化为一种非理性的执念。骗子们深谙此道,他们精心构筑的“关系神话”——那些神秘莫测的“校领导”、畅通无阻的“内部渠道”——正是利用了人们对“特权”能超越规则的隐秘想象与社会潜规则的扭曲认知。
更值得警惕的是,“熟人社会”信任模式的异化在此案中尤为突出。张女士的轻信始于“熟人介绍”,这种基于地缘、亲缘或业缘的传统信任本应是社会纽带,却在骗局中被扭曲为侵蚀判断力的工具。熟人背书极大削弱了受害者的警惕性,使骗局披上“可靠”外衣。而骗子精心安排的“实地考察”(如带家长进入校园制造偶遇“领导”假象),则通过场景化表演进一步强化了信任幻觉。这种信任的崩塌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在微观层面侵蚀着人际关系的基石。
五、对公众的警示意义
压缩灰色空间,让阳光照进招生程序: 骗子得以生存的根本,在于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壁垒与操作不透明。亟需建立全国或省级层面的统一、权威、实时更新的招生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将政策、名额、流程、结果置于阳光之下,让所谓“内部指标”、“预留名额”等谎言无处遁形。同时,对招生各环节实施更严密的电子监察与审计追溯,用技术手段封堵人为干预的漏洞,大幅提高违规操作的成本与风险。
破除名校神话,回归教育本真: 社会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认知纠偏。当“清北复交”成为衡量教育成功的唯一标尺时,焦虑必然催生非理性行为。我们需要重新发现和肯定职业教育的价值,尊重多元成才路径,理解终身学习的意义。教育评价体系应当从单一分数崇拜转向综合素养培育,让孩子在适合自己的土壤中扎根、绽放。
提升防骗意识,筑牢理性堤坝: 面对任何声称能“突破规则”、“搞定入学”的承诺,都应视为高危警报。家长需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对“熟人”介绍的特殊渠道保持清醒的距离与审慎的核实。牢记一个朴素的真理: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任何合规的名校学籍都不可能依靠巨额金钱和不透明的“关系”购得。正规途径之外的花样承诺,往往指向的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斩断利益链条,强化协同治理: 打击此类犯罪需要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多部门形成长效协同机制。教育部门应主动筛查、清理各类假冒“教育咨询”进行的非法中介;网信部门需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公安机关则应保持对此类诈骗的高压打击态势,深挖背后的组织网络与资金流向。同时,严肃查处教育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或权力寻租行为,铲除诈骗滋生的“内应”土壤。
张女士用270万买来的,是一纸残酷的启示录。当教育的圣殿被异化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当知识的殿堂沦为精心布置的诈骗剧场,输掉的远不止是金钱,更是整个社会对公平与规则的信仰根基。
名校的光环固然耀眼,但比金字招牌更珍贵的,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成长权利。斩断“学籍诈骗”的黑手,不仅需要法律的利剑高悬,更需要我们共同拆解那套制造焦虑的扭曲价值体系——只有当教育的意义回归人的全面发展而非身份的虚荣标签时,李某们的“关系神话”才会彻底失去蛊惑人心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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